中共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昆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昆山市委宣传部 昆山市民政局 昆山市财政局 昆山市审计局
昆民〔2014〕19号
昆山市第三届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
全市各社会组织: 历经两届公益创投活动,昆山市公益创投已经成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平台。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意见》(昆办发〔2013〕79号),昆山市民政局于2014年继续联合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共同举办昆山市第三届公益创投活动。受昆山市公益创投活动领导小组委托,昆山市爱德社会组织培育中心(以下简称“承办单位”)具体承办本届公益创投活动。经研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本届创投活动的主题是:活力组织,善治昆山。以构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及更高水平推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利用“福彩公益金”这一种子基金,通过项目征集、项目评审、项目资助、第三方评估等环节,扶持和培育发展具有创新服务理念、自我发展能力、自律精神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社会组织,推动形成政府、市场与社会协同共治的“善治”模式。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申报和实施公益项目的主体是在昆山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可联合申报,倡导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捆绑社区备案组织申报。 (二)项目范围及资金分配。参加创投的公益项目应符合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并确保全部用于项目运作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1. 为老服务类(100万) 1.1 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相结合的服务 1.2 独居老人、空巢老人的精神关爱和生活照料服务 1.3 老年残疾人服务、老年监护残疾人家庭服务 1.4 农村留守老人互助关爱服务 1.5 老年人健康教育、健康干预、健康促进和临终关怀 1.6 老年人的权益维护、临时庇护和紧急救助服务 1.7 其它公益性、福利性和专业性养老服务 2. 残障人士服务类(100万) 2.1 残障人士托养、康复、心理咨询和技能培训服务 2.2 残障人士婚姻支持和社会参与、社会融入服务 2.3 残障人士文化娱乐团队建设 2.4 残障人士贫困家庭的综合救助 3. 青少年服务类(100万) 3.1 残疾儿童的康复服务及社会支持服务 3.2 社区特殊青少年(包括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流动留守儿童等)帮教服务 3.3 困境儿童综合性社会支持服务 3.4 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儿童成长服务 4. 新昆山人服务类(100万) 4.1 新昆山人法律援助和支持项目 4.2 新昆山人社会融入服务项目 4.3 新昆山人子女综合性社会支持服务 4.4 其它公益性的新昆山人支持服务 5. 社区综合服务类(100万) 5.1 毒品滥用者的矫正服务 5.2 社区低收入家庭的综合帮扶服务 5.3 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平台建设 5.4 社区居民自治和社区治理综合性体系构建 5.5 社区居民矛盾化解 5.6 医务社工、企业社工、学校社工等专门领域的专业服务 5.7 社区睦邻文化服务 5.8 社区法制宣传教育 5.9 其它有利于促进社会治理、社会和谐的社区服务 (三)项目策划要求。项目要有创新、引领、示范和推广意义,服务指向明确,实施后特定人群受益,并得到各利益相关方相当程度的满意和好评。政府已经针对相应人群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已通过其它渠道获得足够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创投。 具体要求分述如下: 1. 迫切性。项目针对的问题具有迫切性,未在现行市场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中得到满足,亟需公益服务项目介入。 2. 广泛性。项目所涉的社会需求能反映较为广泛的人群需要。 3. 专业性。需要有专业的知识和方法、完备的团队架构、较高的人员素质、先进的服务理念和管理模式;能够促进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化发展;能够促进社会组织自身的成长壮大和可持续发展。 4. 公益性。以解决社会问题、提供社会服务、推动社会进步为主旨,侧重满足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的身心需要,促进边缘群体恢复基本的社会功能。 5. 经济性。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示范、拉动和放大效应明显,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叠加或流入公共服务领域。 (四)项目实施要求。申请项目实施地为昆山辖区,服务对象为昆山市民,项目实施周期6~12个月。 (五)项目其它要求。项目预算不超过20万元。同一社会组织只能最多获选2个项目。 三、支持方式 (一)项目资助。获选项目预算经费根据项目周期和评估结果分期直接拨付至实施机构:协议签订后拨付项目预算的30%,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50%,结项评估通过后拨付20%。 (二)专业支持。 1. 能力建设支持。承办单位通过项目培训、项目分享会、实地考察等方式,帮助获选组织能力提升。 2. 督导服务支持。邀请社会工作领域实务型专家组建为老服务类、助残服务类、青少年服务类、新昆山人服务类、社区综合服务类5个督导团队。督导团队依据《昆山市公益创投活动督导办法》,制定项目督导计划,承办单位汇总后报创投办。 3. 系统化培育支持。获选项目的组织将有机会参与昆山市爱德社会组织培育中心的助力支持,如国内外交流、项目资助、场地支持等服务。 四、实施步骤 公益创投活动的实施步骤,包括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项目征集(2014年2月10日至3月31日) 1. 宣传发布。承办单位在项目征集阶段通过昆山日报社、昆山电视台、昆山广播电台、昆山乐居网等主流媒体和网站,社区动员和专题宣讲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公益创投项目。 2. 汇总申报材料。承办单位汇总申报材料。汇总的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和预算表、项目落地社区的合作意向书、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以及项目工作人员名册等。 3. 项目初审。对应公益创投项目内容和申请资质要求,承办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经初审不符合要求的,向其说明理由。 4. 阶段总结。承办单位对第一阶段项目征集工作进行总结,工作总结附上申报资料汇总表报昆山市公益创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创投办”)。 第二阶段:项目评审(4月1日至5月15日) 1. 组建评审委员会。承办单位邀请慈善公益界专家、高校专家以及相关行业政府工作人员、社会有影响力人士等近10人组成昆山市第三届公益创投活动评审委员会。 2. 项目评审。评审委员会依据《昆山市公益创投项目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确定拟获选项目名单。 3. 公众审议。评审委员会确定拟获选项目名单后,承办方召集项目所在社区的20名受益代表,对获选项目进行审议。 4. 社会公示。承办单位将拟获选项目名单在“昆山民政” 、“昆山公益创投”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对评审结果质疑的,可以向承办方书面提出复核申请,承办单位3日内不能答复的,报请创投办处理。 5. 阶段总结。承办单位对第二阶段项目评审工作进行总结,工作总结附上项目评审汇总表报创投办。 第三阶段:报请审批和签约(5月16日至5月31日) 1. 报送审批材料。承办单位将经公示的拟获选项目名单报送创投办。报送审批的材料包括:报请审批表、专家评审意见汇总表以及纸质加章版项目书等。创投办在5天内给予书面批复,确定本届公益创投活动获选项目。对于不能批准获选的项目,由创投办出具书面说明。 2. 获选项目的通知。承办单位收到获选项目的批准书后,应于2日内通知获选项目组织。对未获得项目批准的,应向其说明情况。 3. 签订合同。昆山市民政局、承办单位、获选项目组织签订项目合同书。经签订项目合同书后,获选项目组织可获得市福彩公益金的资金支持。 第四阶段:项目实施(合同生效起半年至一年内) 1. 申请资金拨付。市民政局根据承办单位的申请将项目经费分期拨付至项目实施机构。 2. 项目工作开展。获选项目的实施机构根据项目实施计划按时开展各项工作,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向市创投办、承办单位提交项目动态和工作总结。 承办单位须跟踪项目进展,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计划管理和过程财务监管。 3. 项目督导。由市创投办与承办单位共同组建督导团队,重点针对项目实施理念、专业技能、资源拓展等方面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保证项目质量。 4. 项目信息公开。市创投办、承办单位将获选项目的进展、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完成情况等项目信息在“昆山民政”、“昆山公益创投”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5. 项目评估。项目评估由活动领导小组和承办单位聘请专家学者及项目管理专业人士组建评估团队,对受资助项目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项目评估报告是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 五、投诉处理机制 市创投办负责处理活动期间相关投诉。社会组织不得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 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公益创投的,以及曾经存在因行业违规并受到处罚的社会组织,在项目征集阶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在项目实施阶段,一经发现须退出创投活动,终止三方合同中的合作条款,并追回所付资金。同时,对存在以上情况的社会组织在媒体上进行通告,三年内不得参加昆山市公益创投或市民政局主办的其它类似活动。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非法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各参与方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3. 获选项目团队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承办单位不再接受实施机构的资金申请,涉及已拨付款项的,承办单位必须报公益创投领导小组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届公益创投活动必须坚持在昆山市公益创投活动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分步骤、按计划稳步推进实施;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全市的公益创投活动,并负责公益创投活动的投诉处理。承办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分阶段向昆山市公益创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创投办”)报送书面工作总结。 (二)组建专家团队。由承办单位聘请相关专业人士、慈善公益专家、有影响力的社会人士等组建公益创投项目评审委员会、评估委员会、督导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负责确定项目的评议论证、跟踪指导、合法合规等专业性任务。承办单位须与有关专家签订合作协议,在知识生产的产出方面明确权责。 (三)承办机构职责。昆山市爱德社会组织培育中心为此次公益创投活动的承办单位,负责公益创投活动的具体运作。包括公益创投活动的策划设计、专业宣传和实施运作,获选项目的跟踪指导、专业支持和监管评估,以及对获选项目实施团队和机构的专业咨询、能力支持和培育发展。 (四)团队能力建设。获选项目的实施团队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确保36学时的能力培训,综合类培训计2个学时,专题性培训计1个学时。学习课程信息由承办单位发布,并负责学时管理。团队学时累计结果作为项目评估和下一届参与创投活动的重要参考指标。 (五)信息沟通机制。承办单位的公益创投运作工作须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项目动态即时报告制、工作进度月报制、重大事项或特殊问题报告制。承办单位须督促获选项目实施机构按时报送信息,对实施机构实行信息报送积分制和季度通报制。 (六)加强三社联动。全市各社区(村)要以开放的胸怀、积极合作的心态配合做好社会组织的社区调查,对于符合社区居民群众需求的服务项目, 要与实施机构签订“合作意向书”,并无偿提供场所和设施,共同做好社区公共服务工作。 项目网上申报:http://www.kschuangtou.com 承办单位咨询电话:50106217 市创投办电话:57533024
附件:1. 昆山市公益创投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 昆山市第三届公益创投活动项目申报书 3. 昆山市第三届公益创投活动项目预算书 4. 合作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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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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