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昆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昆山市委宣传部 昆山市民政局 昆山市财政局 昆山市审计局 昆民〔2013〕78号 昆山市第二届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 昆山市首届公益创投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公益组织得到扶持,公益理念得到提升,在奔赴现代化和共建精神家园的进程中发挥了联结、汇聚、融合的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市民对昆山现代化建设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满足居民群众的精神内需,昆山市民政局决定联合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共同举办昆山市第二届公益创投活动。受昆山市第二届公益创投活动领导小组委托,昆山市爱德社会组织培育中心(以下简称“承办单位”)具体承办此次公益创投活动。经研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五彩公益生活,共建精神家园。以构建和谐社会及更高水平推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利用“福彩公益金”这一种子基金,通过项目征集、项目评审、项目资助、第三方评估等环节,扶持和培育发展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在全市推广人性化、专业化的现代服务理念,将红色活力、橙色关爱、黄色希望、绿色环保、蓝色开放五彩公益理念融入居民生活,以社会工作、社会组织、社区建设三社联动共建精神家园、共促社会成长,为更高水平推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贡献一份爱的力量。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申报和实施公益项目的主体是在昆山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 (二)项目范围。参加创投的公益项目应符合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并确保全部用于项目运作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1. 为老服务类。主要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助残、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独居和纯老家庭的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以及其它满足老年人实际需要的服务。 2. 助残服务类。主要包括孤残儿童照料服务、残障人士康复服务、技能培训和就业扶助、社会融入辅导以及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3. 青少年服务类。主要包括社区志愿者服务、社区青少年帮教、社区少年儿童课外教育以及新昆山人子女助学帮困等服务。 4. 救助帮困类。主要包括对支出性贫困家庭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帮扶,以及为其它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帮扶支援和志愿者服务等。 5. 其它公益类。主要包括为环境保护、劳动就业、教育培训、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卫生事业提供资助和公益性服务,以及其它有助于宣扬公益理念、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公益项目。 (三)项目要求。项目要有创新、引领、示范和推广意义,服务指向明确,实施后特定人群受益,并得到各利益相关方相当程度的满意和好评。政府已经针对相应人群提供了相同服务或业已通过其它渠道获得足够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创投。 具体要求分述如下: 1. 社会需求广泛性。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需求具有广泛性,在项目实施区域乃至昆山范围内有一定比例的人群遇到相似的社会问题。 2. 现实需要迫切性。项目设计须经过前期调研,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尚未开展足够的专门服务以满足此部分需求,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 3. 目标定位公益性。以服务民生和追求社会效益为主要目的,符合公共利益,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公益色彩突出, 4. 项目设计创新性。项目在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动员参与方式、服务手段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5. 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须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经费预算精准,进度安排合理,落地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较强,实施后有助于提升“三社联动”水平,有助于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6. 实施主体专业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得力、分工合理且普遍具有较高的专业性。 (四)项目实施要求。申请项目实施地为昆山辖区;服务对象为昆山市民;项目实施周期不低于半年,不超过一年。 (五)项目其它要求。项目预算不超过20万元。在同一届的项目征集活动中,一家公益服务组织最多只能获选两个项目。 三、奖励方式 (一)经费资助。获选项目预算经费根据项目周期和评估结果分期直接拨付至获选项目实施机构:协议签订后拨付项目预算的30%,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50%,结题评估通过后拨付20%。 (二)培育支持。获选项目的实施机构将有机会得到专家的跟踪指导服务,并有机会进驻昆山市爱德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得到包括办公场地、办公设备、能力建设等全方位的指导服务,提升公益服务类组织的综合发展能力,实现公益创业的梦想。 四、实施步骤 公益创投活动的实施步骤,包括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项目征集(截止于4月20日) 1. 发布公告。承办单位通过网站、媒体和社区动员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公益创投项目。 2. 汇总申报材料。承办单位汇总申报材料。汇总的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和预算表、项目落地社区的合作意向书、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以及项目工作人员名册等。 3. 项目初审。承办单位汇总上述材料后,对应公益创投项目内容和申请资质等情况进行初审。对经初审不符合要求的,向其说明理由。初审后的材料报昆山市第二届公益创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创投办”)。 第二阶段:项目评审(2013年4月21日~5月10日) 4. 组成评审委员会。承办单位聘请相关专业人士、慈善公益专家、有影响力的社会人士等近10人组成昆山市第二届公益创投活动评审委员会。 5. 项目评审。评审委员会对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以评分加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6. 社会公示。承办单位将评审结果在“昆山民政” 、“昆山公益创投”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对评审结果质疑的,质疑人可以向承办单位书面提出复核申请,承办单位3日内不能答复的,报市公益创投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答复。 7. 项目优化。承办单位根据公益创投要求、实地考察结果和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优化,保证项目计划书更加合理、严谨,项目预算科学、准确。 第三阶段:报请审批(截止于2012年5月22日) 8. 报送审批材料。承办单位将经公示的评审结果汇总后报送市创投办。报送审批的材料包括:报请审批表、专家评审意见,以及项目优化后的纸质加章版项目书等。市公益创投领导小组在5天内给予书面批复,确定本届公益创投获选项目。对于不能批准获选的项目,由创投办出具书面说明。 9. 获选项目的通知。承办单位收到获选项目的批准书后,应及时通知相关的公益服务组织。对未获得项目批准书的,应向其说明情况。 第四阶段:签订合同(5月下旬) 10. 昆山市民政局、承办单位、获选项目实施机构签订项目合同书。签订项目合同书后,获选项目可获得市福彩公益金的资金支持。 第五阶段:项目实施(合同生效起半年至一年内) 11. 申请资金拨付。市民政局根据承办单位的申请将项目经费分期拨付至项目实施机构。 12. 项目工作开展。获选项目的实施机构根据项目实施计划按时开展各项工作,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向市创投办、承办单位提交项目动态和工作总结。承办单位须跟踪项目进展,指导、监督项目顺利实施。 13. 项目督导。由市创投办与承办单位共同组建督导团队,重点针对项目实施理念、专业技能、资源拓展等方面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保证项目质量。 14. 项目信息公开。市创投办、承办单位将获选项目的进展及完成情况等项目信息在 “昆山民政”、“昆山公益创投”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15. 项目评估。项目评估由活动领导小组和承办单位聘请专家学者及项目管理专业人士组建评估团队,对受资助项目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项目评估报告是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 五、监督机制 (一)违规及投诉处理。 1. 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公益创投的,以及曾经存在因行业违规并受到处罚的社会组织,在项目征集阶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在项目实施阶段,一经发现须退出创投活动,终止三方合同中的合作条款,并追回所付资金。同时,对存在以上情况的社会组织在媒体上进行通告,三年内不得参加昆山市公益创投或市民政局主办的其它类似活动。 2. 市创投办负责处理活动期间相关投诉。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非法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各参与方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三)获选项目团队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承办单位不再接受实施机构的资金申请,涉及已拨付款项的,承办单位必须报公益创投领导小组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昆山市第二届公益创投活动领导小组,市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市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昆山日报社,市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城管局、文广新局、卫生局、体育局、环保局、人口计生委、审计局、信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叶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全市的公益创投活动,并负责公益创投活动的投诉处理。 (二)组建专家团队。由承办单位聘请相关专业人士、慈善公益专家、有影响力的社会人士等组建公益创投项目评审委员会、评估委员会、督导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负责确定项目的评议论证、跟踪指导、合法合规等专业性任务。 (三)承办机构职责。昆山市爱德社会组织培育中心为此次公益创投活动的承办单位,负责公益创投活动的具体运作。包括公益创投活动的策划设计、专业宣传和实施运作,获选项目的跟踪指导、专业支持和监管评估,以及对获选项目实施团队和机构的专业咨询、能力支持和培育发展。 (四)团队能力建设。获选项目的实施团队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确保36学时的能力培训,综合类培训计2个学时,专题性培训计1个学时。学习课程信息由承办单位发布,并负责学时管理。团队学时累计结果作为项目评估和下一届参与创投活动的重要参考指标。 (五)信息沟通机制。市公益创投活动领导小组是此次公益创投的领导机构,承办单位的公益创投运作工作须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项目动态即时报告制、工作进度月报制、重大事项或特殊问题报告制。承办单位须督促获选项目实施机构按时报送信息,对实施机构实行信息报送积分制和季度通报制。 (六)加强三社联动。全市各社区(村)要以开放的胸怀、积极合作的心态配合做好社会组织的社区调查,对于符合社区居民群众需求的服务项目,要与实施机构签订“合作意向书”,并无偿提供场所和设施,共同做好社区公共服务工作。 项目网上申报:http://www.kschuangtou.com 承办单位咨询电话:50106217 市创投办电话:57533024 附件: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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